隨著生物醫藥行業競爭加劇,部分上市公司通過資產重組、技術引進等方式尋求業績突破。諾泰生物(股票代碼:688076)作為一家專注于多肽藥物及小分子化學藥物研發、生產與銷售的企業,其近年來的業績增長背后,一項關鍵的技術轉讓與資產置入交易扮演了重要角色。細究其相關信息披露,卻存在“隱而未宣”或“語焉不詳”的情況,引發市場對其信息披露完整性、真實性的質疑,其中可能存在的漏洞值得深入審視。
一、 置入資產成業績“頂梁柱”,技術轉讓協議是關鍵
公開資料顯示,諾泰生物的核心業務與業績增量,很大程度上依賴于早年通過技術轉讓方式獲得的一系列產品權益。具體而言,公司通過簽署《技術轉讓合同》,從外部機構獲得了某幾個核心原料藥及制劑產品的生產技術、批文及相關知識產權。這些被置入的資產(實質上是技術成果與商業化權利)迅速成為公司營收和利潤的主要來源,撐起了報表上的增長曲線。
這種模式本身是生物醫藥行業的常見發展路徑之一,合理合法。關鍵在于,技術轉讓的具體條款,包括轉讓對價、支付方式、后續收益分成、技術狀態保證、知識產權風險劃分等,直接影響置入資產的價值評估、公司的成本結構以及長期盈利能力。這些信息是投資者判斷該次資產置入是否公允、未來業績是否可持續的核心依據。
二、 信披“隱而未宣”:關鍵細節的缺失與模糊
盡管諾泰生物在招股說明書及后續定期報告中提及了相關技術轉讓與產品情況,但信息披露的深度和透明度存在明顯不足,呈現出“隱而未宣”的特點:
- 轉讓對價與支付條款模糊:對于市場關注的技術轉讓費用總額、是否分期支付、是否與未來銷售掛鉤、支付對象的具體情況等關鍵財務信息,披露往往一語帶過,缺乏具體數據支撐。投資者難以判斷公司為獲得這些資產實際付出了多大代價,成本效益分析無從談起。
- 技術狀態與風險揭示不足:技術轉讓涉及的專利、技術訣竅(Know-How)的法律狀態、剩余保護期限、是否存在侵權糾紛或潛在挑戰,是重大的風險點。公司公告對此類風險的揭示多為格式化的原則性描述,未結合具體轉讓技術進行深入、個性化的風險分析。
- 后續義務與或有負債隱匿:技術轉讓合同往往包含技術升級支持、銷售分成、里程碑付款等后續義務。這些可能構成公司的長期經營負擔或或有負債。諾泰生物的相關披露中,極少詳細披露此類條款,使得財務報表可能未能完全反映潛在負債。
- 資產公允價值評估信息缺失:這些通過轉讓置入的技術資產,在公司合并報表中如何初始計量、如何評估其公允價值、采用的評估方法和關鍵參數是什么,相關信息披露嚴重缺失。這直接關系到公司資產質量和凈資產價值的真實性。
三、 “漏洞百出”的潛在風險與監管追問
上述信息披露的缺失,并非無足輕重的細節遺漏,而是可能構成重大信息披露不完整,導致“漏洞百出”:
- 誤導投資者決策:不完整的信披使投資者無法全面評估驅動公司業績的核心資產的真實成本、潛在風險和長期價值,可能基于不完整的信息做出投資決策,有失公允。
- 掩蓋真實盈利能力:若技術轉讓成本被低估或后續支付義務被隱藏,公司的當期及未來利潤可能被高估,財務報表的穩健性存疑。
- 涉嫌規避監管要求:對于構成重大資產重組的技術收購,有更嚴格的信息披露和審議程序要求。通過將交易包裝為“技術轉讓”并簡化披露,可能存在規避更嚴格監管審查的嫌疑。
- 引發監管關注與問詢:證券交易所和證券監管機構持續關注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質量。此類關鍵交易信息披露的含糊不清,極易招致監管問詢函,要求公司補充披露細節,解釋合理性,甚至可能因信息披露違規而受到處罰。
四、 結論與呼吁:陽光下的交易方能行穩致遠
諾泰生物依靠技術轉讓置入資產實現業績增長,本是商業上的合理選擇。但資本市場貴在“公開、公平、公正”,核心交易的信息披露必須經受住陽光的檢驗。當前“隱而未宣”式的披露,不僅不符合注冊制下以信息披露為核心的精神,也可能為公司長期發展和市場聲譽埋下隱患。
我們呼吁:
- 諾泰生物應主動履行更充分的信息披露義務,特別是對重大技術轉讓合同的關鍵商業條款、財務影響、風險評估進行詳細、定量的披露,還原交易全貌。
- 審計機構與評估機構應勤勉盡責,在審計和評估過程中,應重點關注此類無形資產的確認、計量與披露的合規性與公允性,把好專業關口。
- 監管機構應加強問詢與核查,對于涉及核心技術資產獲取的信息披露模糊地帶,通過日常監管和現場檢查等方式,督促上市公司提升信息披露質量,保護投資者尤其是中小投資者的知情權。
唯有將關鍵交易置于陽光之下,接受市場的全面審視,諾泰生物以及類似企業的業績增長故事才能真正令人信服,公司的資本市場之路方能行穩致遠。